新农保基金如何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试点阶段,农保基金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现分账管理,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县级财政部门要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设立农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