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社保局完成企业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待遇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20号)要求,正定县社保局对全县企业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进行了认证,同时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资格认证工作共涉及企业54个、人员141名(伤残19名,供养亲属122名)。对未认证的3名人员暂停了待遇发放;对2名已死亡的供养亲属,县社保局及时对其停发了待遇,并按规定对多发放的待遇全部追回。
此次调整共涉及企业伤残津贴待遇18人,人均涨幅162.77元,其中调整护理费涉及10人,人均涨幅205.67元。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涉及120人,人均涨幅61元。已于4月底调整并补发到位。